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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行政协同共治,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8月15日,上海三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上海海警局、上海海关缉私局、市检三分院会商后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民刑案件衔接机制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工作备忘录》)。
《工作备忘录》建立了行政、检察、侦查与司法机关之间环境资源行民刑案件的衔接机制,包括证据调取、鉴定评估程序、共享专家库资源的支持配合;强化信息沟通交流、大要案协同处理、推动数字赋能、环境修复执行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重点难点的联席会议制度;合作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五个方面工作衔接。
签约仪式后,8家成员单位举行了首次联席会议,围绕衔接机制的落地见效、行政司法衔接中的疑难问题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同时,8家成员单位在张江高新科技园区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向公众发放宣传手册,科普环保和法律知识,让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人心,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衔接机制将不断总结完善,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上海再立新功。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张文明认为,生态案件的复杂性就在于个案具体内容的取证既要专业性也要合规合法,所以行民刑协作是必由之路。8单位共同签署《工作备忘录》,就是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构建平台,前后端同步发力,为全面推进美丽上海的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和示范。
上海市人大代表章冀龙也表示,通过细化部门职责、畅通信息渠道、深化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有利于集中研究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解决办法,有效解决办案程序、调查处理、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难点堵点,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实现“无缝衔接”。
来源: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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